﻿利 未 記 27

 1 耶 和 华 对 摩 西 说 ：

 2 你 晓 谕 以 色 列 人 说 ： 人 还 特 许 的 愿 ， 被 许 的 人 要 按 你 所 估 的 价 值 归 给 耶 和 华 。

 3 你 估 定 的 ， 从 二 十 岁 到 六 十 岁 的 男 人 ， 要 按 圣 所 的 平 ， 估 定 价 银 五 十 舍 客 勒 。

 4 若 是 女 人 ， 你 要 估 定 三 十 舍 客 勒 。

 5 若 是 从 五 岁 到 二 十 岁 ， 男 子 你 要 估 定 二 十 舍 客 勒 ， 女 子 估 定 十 舍 客 勒 。

 6 若 是 从 一 月 到 五 岁 ， 男 子 你 要 估 定 五 舍 客 勒 ， 女 子 估 定 三 舍 客 勒 。

 7 若 是 从 六 十 岁 以 上 ， 男 人 你 要 估 定 十 五 舍 客 勒 ， 女 人 估 定 十 舍 客 勒 。

 8 他 若 贫 穷 ， 不 能 照 你 所 估 定 的 价 ， 就 要 把 他 带 到 祭 司 面 前 ， 祭 司 要 按 许 愿 人 的 力 量 估 定 他 的 价 。

 9 所 许 的 若 是 牲 畜 ， 就 是 人 献 给 耶 和 华 为 供 物 的 ， 凡 这 一 类 献 给 耶 和 华 的 ， 都 要 成 为 圣 。

 10 人 不 可 改 换 ， 也 不 可 更 换 ， 或 是 好 的 换 坏 的 ， 或 是 坏 的 换 好 的 。 若 以 牲 畜 更 换 牲 畜 ， 所 许 的 与 所 换 的 都 要 成 为 圣 。

 11 若 牲 畜 不 洁 净 ， 是 不 可 献 给 耶 和 华 为 供 物 的 ， 就 要 把 牲 畜 安 置 在 祭 司 面 前 。

 12 祭 司 就 要 估 定 价 值 ； 牲 畜 是 好 是 坏 ， 祭 司 怎 样 估 定 ， 就 要 以 怎 样 为 是 。

 13 他 若 一 定 要 赎 回 ， 就 要 在 你 所 估 定 的 价 值 以 外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。

 14 人 将 房 屋 分 别 为 圣 ， 归 给 耶 和 华 ， 祭 司 就 要 估 定 价 值 。 房 屋 是 好 是 坏 ， 祭 司 怎 样 估 定 ， 就 要 以 怎 样 为 定 。

 15 将 房 屋 分 别 为 圣 的 人 ， 若 要 赎 回 房 屋 ， 就 必 在 你 所 估 定 的 价 值 以 外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， 房 屋 仍 旧 归 他 。

 16 人 若 将 承 受 为 业 的 几 分 地 分 别 为 圣 ， 归 给 耶 和 华 ， 你 要 按 这 地 撒 种 多 少 估 定 价 值 ， 若 撒 大 麦 一 贺 梅 珥 ， 要 估 价 五 十 舍 客 勒 。

 17 他 若 从 禧 年 将 地 分 别 为 圣 ， 就 要 以 你 所 估 定 的 价 为 定 。

 18 倘 若 他 在 禧 年 以 後 将 地 分 别 为 圣 ， 祭 司 就 要 按 着 未 到 禧 年 所 剩 的 年 数 推 算 价 值 ， 也 要 从 你 所 估 的 减 去 价 值 。

 19 将 地 分 别 为 圣 的 人 若 定 要 把 地 赎 回 ， 他 便 要 在 你 所 估 的 价 值 以 外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， 地 就 准 定 归 他 。

 20 他 若 不 赎 回 那 地 ， 或 是 将 地 卖 给 别 人 ， 就 再 不 能 赎 了 。

 21 但 到 了 禧 年 ， 那 地 从 买 主 手 下 出 来 的 时 候 ， 就 要 归 耶 和 华 为 圣 ， 和 永 献 的 地 一 样 ， 要 归 祭 司 为 业 。

 22 他 若 将 所 买 的 一 块 地 ， 不 是 承 受 为 业 的 ， 分 别 为 圣 归 给 耶 和 华 ，

 23 祭 司 就 要 将 你 所 估 的 价 值 给 他 推 算 到 禧 年 。 当 日 ， 他 要 以 你 所 估 的 价 银 为 圣 ， 归 给 耶 和 华 。

 24 到 了 禧 年 ， 那 地 要 归 卖 主 ， 就 是 那 承 受 为 业 的 原 主 。

 25 凡 你 所 估 定 的 价 银 都 要 按 着 圣 所 的 平 ： 二 十 季 拉 为 一 舍 客 勒 。

 26 惟 独 牲 畜 中 头 生 的 ， 无 论 是 牛 是 羊 ， 既 归 耶 和 华 ， 谁 也 不 可 再 分 别 为 圣 ， 因 为 这 是 耶 和 华 的 。

 27 若 是 不 洁 净 的 牲 畜 生 的 ， 就 要 按 你 所 估 定 的 价 值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赎 回 ； 若 不 赎 回 ， 就 要 按 你 所 估 定 的 价 值 卖 了 。

 28 但 一 切 永 献 的 ， 就 是 人 从 他 所 有 永 献 给 耶 和 华 的 ， 无 论 是 人 ， 是 牲 畜 ， 是 他 承 受 为 业 的 地 ， 都 不 可 卖 ， 也 不 可 赎 。 凡 永 献 的 是 归 给 耶 和 华 为 至 圣 。

 29 凡 从 人 中 当 灭 的 都 不 可 赎 ， 必 被 治 死 。

 30 地 上 所 有 的 ， 无 论 是 地 上 的 种 子 是 树 上 的 果 子 ， 十 分 之 一 是 耶 和 华 的 ， 是 归 给 耶 和 华 为 圣 的 。

 31 人 若 要 赎 这 十 分 之 一 的 甚 麽 物 ， 就 要 加 上 五 分 之 一 。

 32 凡 牛 群 羊 群 中 ， 一 切 从 杖 下 经 过 的 ， 每 第 十 只 要 归 给 耶 和 华 为 圣 。

 33 不 可 问 是 好 是 坏 ， 也 不 可 更 换 ； 若 定 要 更 换 ， 所 更 换 的 与 本 来 的 牲 畜 都 要 成 为 圣 ， 不 可 赎 回 。

 34 这 就 是 耶 和 华 在 西 乃 山 为 以 色 列 人 所 吩 咐 摩 西 的 命 令 。


